2013年9月10日星期二

中港能源戰略的可持續發展

從能源發展戰略來看,中國要着力調整能源結構,改變能源利用方式,提高能源利用的效率,從而達致可持續發展的目標。
1. 再生能源和清潔能源
首先,要大力發展可再生能源和清潔能源,擴大其在能源構成中的比重,增加天然氣發電的比重,積極發展核電,大力推廣清潔煤的使用,擴大煤炭洗選的比重,嚴格依法要求煤炭開採企業建設洗選設施,如城市鼓勵使用天然氣、液化氣、電能;禁止原煤散燒,依法在城市劃定禁用高污染燃料的區域;壓縮和調整中小鍋爐,鼓勵發展熱電聯產和集中供熱。

2. 集體運輸系統
考慮在大城市交通系統,推行公交優先的政策,大力發展軌道交通,嚴格控制城市規劃區和建成區規模。

3. 發展第三產業
中國能源的利用效率比先進國家相差大約10個百分點,提高的空間很大。推進能源結構的戰略性調整,要努力實現促進經濟增長由主要依靠工業帶動和數量擴張帶動的目標,向第三產業協同帶動和結構優化升級帶動轉變,大力發展第三產業。

4. 汰舊換新
淘汰高耗能、重污染的企業,利用現在鋼鐵、鋁製品、鐵合金等行業,產能過剩的時機,下決心關停一批不符合產業政策、超標排污的中小企業,提高這些行業的集中度和技術水準。

5. 節能
要實現結構節能、技術節能和管理節能。加強耗能大戶的節能技術改造,特別是名種鍋爐、大型電機的改造和鋼鐵、有色、化工、建材行業的節能技改和餘熱的綜合利用。大力推行建築節能,包括使用節能燈等各種節能器具。
近年核能被推許為清潔能源。
為實現上述目標,從對策措施看主要包括:
1. 明確戰略目標及發展規劃
確定明確的戰略目標及制定可行的發展規劃。「規劃綱要」已明確作為國家能源環境的宏觀戰略目標,從節能和環保兩方面加以約束。通過規劃圍繞國家確定能源環境的宏觀目標,制定可行的政策措施,以協調各方面的利益。例如,核電發展規劃、二氧化硫控制和削減規劃等各單項規劃。

2. 完善法規政策
制定一系列國務院的法規和部門規章,根據新的環境形勢及時修訂,環保部門加大監管辦度,確保企業穩定達標排放。實施嚴格的電力行業排放標準,新建電廠原則上都要脫硫,老電廠要逐步還清欠賬。例如,環保總局正與國家各大電力公司商議確定「十一五」削減二氧化硫的指標,到2010年全國電廠脫硫機組容量將達到3.26億千瓦。

3. 經濟獎懲機制
從經濟獎勵和懲罰兩個方面建立一種機制,促使企事業單位和每個公民採取有利於資源節約和環境友好的生產和消費方式;一切不符合節能和環保政策要求的項目,金融機構應拒絕給予貸款支持。
政府可把具價值的建築列為法定古蹟。
為保護環境,香港不少土地已劃為郊野公園和綠化帶。
香港的可持續發展
1. 更佳及詳盡的城市規劃
香港大部份市區土地已納入分區計劃大綱圖規管。減少土地利用衝突,確保市區內的土地利用能互相協調和兼容。再者,香港許多郊區土地已被劃為郊野公園和自然保護區,未得政府許可,任何與大綱圖不符的發展或土地利用改變皆要被禁止。

2. 市區重建
政府透過重建或翻新樓宇,改善內城區的破舊衰落狀況。同時增加各種基本建設、設施和多元化的土地利用,以吸引外來投資及遊客。這不但有助改善城市的社會和環境質素,也有利商業發展。

3. 環保新市鎮
近年,政府亦正籌備發展三個環保新市鎮:古洞北、粉嶺北和洪水橋。這些新一代新市鎮的規劃原則,會以環保設計為主,包括無污交通及古蹟保育。

4. 可持續的運輸政策
政府應建設完善的鐵路網絡連接各區。集體運輸系統如鐵路運輸效率高,而且能減少路面交通和相關的空氣污染。將土地利用與交通運輸的規劃結合起來,以提升集體運輸系統的效率。在一些繁忙街道設立行人專用區,以減低區內交通流量。亦應考慮實施電子道路收費系統的可行性。

5. 可持續的能源政策
推廣使用無鉛汽油和超低硫柴油等較環保的燃料,為柴油的士和小巴車主提供資助,鼓勵他們轉用較潔淨的石油氣的士和小巴而提供資助或稅務減免,鼓勵高污染的舊車車主換車。近年,香港政府積極推動應用再生能源,例如鼓勵電力公司在香港水域興建海上風電場。

6. 保育工作
香港超過40%土地已劃為郊野公園和綠化帶,以保護自然環境。環境保育有助維持生態系統健康。政府亦將一些擁有珍貴自然環境和特別地貌的地區,劃為「具特殊科學價值地點」,禁止任何形式發展。政府亦可把具美學或建築價值的建築列為法定古蹟,使它們避過被拆毀的命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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