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25日星期四

CY收5千萬刑事專員查

特首梁振英被澳洲傳媒揭發,競選時曾與收購戴德梁行的澳企UGL達成秘密協議,收受對方400萬英鎊(近5,000萬港元),被質疑涉及利益衝突。多名泛民炮轟梁涉嫌違反《防止賄賂條例》,已向廉署舉報,刑事檢控專員亦將跟進事件。



民主黨議員何俊仁說,梁振英收巨款時仍是戴德梁行股東,涉嫌未向公司董事局申報,另他就任特首後,協議仍生效,變相是「打緊兩份工」,上任後亦未披露收受利益或涉嫌貪污 ,故已有足夠表面證據進行彈劾程序。
涂謹申說,條款列明UGL可要求梁提供服務,等同「秘撈」。工黨何秀蘭稱,泛民擬引用特權法調查事件。民主黨總幹事兼前廉署調查主任林卓廷質疑,梁違反董事誠信責任,懷疑屬非法回佣,「如果UGL同其他人講,話香港特首係我哋嘅顧問,唔使講其他嘢,剩係呢句已唔知值幾多錢。」黨友單仲偕則去信稅局,要求調查梁有否隱瞞巨額報酬。
特首辦稱,梁去年曾就需否將款項繳交薪俸稅徵詢執業會計師,意見認為梁毋須就有關款項繳交薪俸稅,另梁已就150萬英鎊(約1,872萬港元)花紅課稅。
授權刑事檢控專員處理
公民黨法律界議員郭榮鏗認為,英國金融監管機構或刑事檢控科必須調查。新民主同盟等昨向廉署舉報,要求立案調查。但工聯會黃國健說,協議在梁當選前簽訂,看不到有嚴重利益衝突。
律政司稱已授權刑事檢控專員楊家雄處理案件,有需要會考慮及決定應否向任何涉案人士作出檢控。澳洲有國會參議員更要求當地警方,調查事件是否涉及貪污。
UGL稱報道無根據
UGL發聲明指報道無根據及誤導,協議是常見的商業保密安排,當時公司無法預計梁會當選,戴德梁行管理層亦知悉安排;收購價無論是否計算該款項,都只夠償還給蘇格蘭皇家銀行,不認為款項對其他債權人及股東造成影響; 協議簽訂後公司沒要求梁提供服務,梁亦沒提出參與項目。
另澳洲傳媒昨繼續報道事件,指UGL於2011年以1.2億美元收購戴德梁行,今年初UGL以高九倍的價錢,即約11.5億美元將戴德梁行出售給美國私募公司TPG。報道引述消息稱,TPG要求UGL在完成交易前交代事件。

蘇格蘭皇家銀行稱:不知梁振英收取UGL 400萬 

特首梁振英被指收取澳洲公司UGL 400 萬英鎊的新聞,至昨晚再有新進展。UGL 原本指賣盤的DTZ 和債權人蘇格蘭皇家銀行,均知悉有關安排,但蘇格蘭皇家銀行晚上回應事件時指出,並無參與有關協議,不清楚條款內容。而報導這宗新聞的澳洲媒體記者表示,查詢期間,曾接到香港特首辦的律師信。
較早前,澳洲上市公司UGL 在當地交易所發表聲明,指公司向梁振英支付400 萬英鎊而傳媒郤以「秘密」來形容有關款項,是沒有根據和誤導的。聲明更指出,收購戴德梁行控股公司DTZ 時,DTZ及主要債權人蘇格蘭皇家銀行均知悉UGL 有意與梁振英達成協議,又指過程中DTZ 有主導成分並參與商討條款。
不過,蘇格蘭皇家銀行昨晚回應時表示,沒無參與有關協議,更不清楚條款的內容。此說法與UGL 所言有明顯分別。

向澳記者發律師信 

有份撰寫梁振英涉收秘款報道的編輯向美國之音透露,周日收到匿名者提供該合約副本,認為在佔領行動中出現對梁不利的消息都極具新聞價值。他形容向特首辦求證合約真偽過程艱巨,特首辦向他們發出嚴厲的律師信,警告若刊登報道,將採取法律行動。特首辦昨確認周一收到該報記者電郵,內容是「在我們看來,事件與已在審訊中的許仕仁案類似,即梁先生以自己的公職連繫換取賄賂(原文為英文)。」因內容指控非常嚴重,故梁將電郵交律師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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