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公署今日(星期三)落案起訴兩名消防處救護員及兩名註冊中醫師,控告他們涉嫌串謀以虛假收據詐騙消防處及一間保險公司醫療費用共逾七萬二千元。
被告為首被告及次被告,同為五十四歲及消防處救護員;第三被告,七十二歲,及第四被告,六十五歲,同為註冊中醫師。他們被控共三十項串謀詐騙罪名,涉嫌違反普通法。
被告將於星期五(一月二十四日)上午九時三十分在觀塘裁判法院答辯。
廉署早時接獲消防處轉介的貪污投訴,調查其後揭發上述涉嫌串謀罪行。
首被告及次被告於案發時為消防處救護員,分別隸屬該處藍田救護站及大赤沙救護站。第三被告及第四被告為註冊中醫師,同在油塘一間藥房執業。
首被告及次被告分別於二○一○年十一月及二○一一年三月因公受傷,他們其後被診斷為腰部扭傷。
政府僱員包括消防處人員,如因公受傷或患職業病,有資格就註冊中醫師為其提供的直接門診治療,申請償付醫療費用,每日最高款額為二百元。
其中十九項控罪指,首被告涉嫌串謀第三被告及該藥房一名職員詐騙消防處及一間保險公司,即虛假聲稱首被告曾向第三被告求診;曾在該藥房購買中藥;及有權申請償付醫療費用,因而導致消防處及有關保險公司向首被告分別發放償付醫療費用共四萬一千元及三千六百四十元。
另外四項控罪指,首被告涉嫌串謀第四被告及該名藥房職員,以相類欺詐手法詐騙消防處及有關保險公司,導致消防處及有關保險公司向首被告分別發放償付醫療費用共五千四百元及八百四十元。
餘下七項控罪指,次被告涉嫌串謀第三被告及該名藥房職員,以相類欺詐手法詐騙消防處,導致消防處向次被告發放償付醫療費用共二萬一千二百元。
上述涉嫌串謀罪行於二○一一年一月至二○一二年十二月期間發生。
消防處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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