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港體育發展停滯不前,近日再爆出今屆冬季奧運會本港唯一參賽選手無醫生隨團的事件。外界有批評指政府只集中資源發展精英運動,輕視其他體育項目。究竟本地體育發展資源是否足夠?發展精英運動有何利弊?
A:以目前情況而言不足夠。本地運動團體常批評運動場地設施不足,難以進行日常訓練或舉辦大型賽事;而本港大部分運動員均為兼職,他們未能職業化,亦反映政府配套資源不足。同時不少運動員退役後生計出現問題,與外國成熟的退役保障仍有一段距離。
A:政府集中資源發展精英運動,如單車、滑浪風帆等,這能更有效運用資源,讓指定運動的成績,能在短時間內明顯提升。但資源傾斜或會令到其他運動受到歧視,窒礙各運動均衡發展。另外,精英運動的評核以成績為主導,這不一定反映運動有多少公眾參與及受歡迎程度,未能按市民需要發展體育項目,造成資源錯配。
延伸思考
1.本港擁多個體育會,對推廣全民運動有否幫助?
A:雖然本港有不少體育會,但運作較為分散,各自為政,獲政府調撥資源亦較少,對推廣全民運動效果成疑。體育會本身亦傾向推廣自身運動領域為先,體育會之間不但難以協調合作,更會爭奪資源,存在競爭關係。而體育會一般亦予人小圈子感覺,只有運動精英才能參與活動,難以普及化。
A:參與各種國際性比賽,一方面能在競技中提升運動員水準,亦可在比賽中增加與世界一流運動員之間的交流,甚至邀請來港參與運動推廣。而國際性比賽一般較引人注目,能達到廣告效果,吸引更多人參與運動。
A:市民可多參與本地舉辦的運動比賽,如球類比賽、馬拉松等等,親身感覺運動樂趣。就算不參與,亦可以入場觀看運動賽事,如籃球及足球聯賽,增加運動比賽收益。市民亦可向政府部門或體育界別議員提供意見,改善體育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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