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13日星期五

香港應否推行標準工時﹖

相關定義及背景資料:
.標準工時定義:指由政府訂立清晰法律規定標準的工作時數,若果超時工作,僱主需要支付額外的補償(一般為時薪的1.5倍)。社會主流聲音支持標準工時8小時,每周44小時。但並未正式進行立法
.標準工時與最高工時的分別:最高工時指法律規定僱員的最高工作時數,超過限制即屬違法。但香港現正討論的是標準工時而非最高工時
.標準工時之下工作時數最終未必一定縮短,但至少可以確保僱員有超時工作的額外薪金
.調查顯示港人每周平均工作52.2小時,工時長度為全球排第七。遠高於全球平均的44.6小時
.「壓縮工時加最低工資」是歐洲工會的基本主張,工會認為在推動「標準工時」立法之前,必須先完成「最低工資」立法,這樣才能保障工人權益
標準工時對香港有何益處?(支持推行的論點)
.提升工作效率:標準工時令部份企業縮減員工工作時間以節省額外加班費用,有效縮短工時,令員工有較多休息時間。長期而言改善員工的生產效率和工作態度,減少缺勤和工作出錯的機會。僱員也擁有更多進修的時間,提升個人競爭力,令企業直接得益
.確保合理回報:工黨在2012年作出的調查,有超過70%僱員面對無償加班。在設立標準工時後,全港所有僱員超時工作的待遇將受到法律保障。僱主必須給予額外薪金以作補償,防止僱員被無理剝削的情況出現,增加收入改善生活水平
.促進身心健康:醫學研究指出工作時間越長患心臟病風險和患重度抑鬱症的風險會越高。但標準工時下僱主傾向縮短工時也避免額外薪金開支,令員工有更多休息時間。充足休息令僱員身體狀態改善,同時改善心理素質,較能緩和工作壓力。長遠有效促進身心健康並減少政府醫療開支和社會輔導方面的開支
.改善家庭及勞資關係:標準工時下縮短工時,令僱員能有更多閒暇時間陪伴家人,得以增加和父母/子女的溝通,改善家庭關係,重建家庭為本的核心價值。同時在政府清晰政策下,減少僱員和僱主之間就超時加班薪金的紛爭,有效改善勞資關係;降低仇富情緒和促進社會和諧
DSE通識考試首重多角度思考:駁論
反對者論點(一):標準工時增加企業成本,削弱企業競爭力
駁論:不少研究顯示標準工時對企業競爭力反而有利。因為在僱員減少工作時數和增加休息的情況下,往往能增加生產效率,減少無故缺勤,減低發生工業意外和請病假而影響公司運作的情況,有助增加企業競爭力。另外美國、加拿大、日本和南韓等國也已經推行標準工時多年,未見因為標準工時而出現明顯的競爭力下降和經濟衰退

反對者論點(二):標準工時導致工人收入減少(減工時/減薪金)
駁論:世界各國都會在設立最低工資的基礎上推行標準工時,香港已實行最低工資,能有效確保最低層勞工不會被僱主削減時薪來彌補新增的加班成本;對於一些薪金高於最低工資的僱員,政府可立法規定設立標準工時後的工資不能少於立法之前的水平,這足以防止工人收入減少的情況出現

反對者論點(三):標準工時導致部份行業經營困難(導遊/紀律部隊)
駁論:標準工時立法時可設適當的豁免條款。對必須連續工作的工種進行豁免,例如導遊、警察、消防員等。(各國豁免標準工時例子:英國豁免消防員、警察等)。另外政府也可以考慮不同計算工時的方法,例如並非每天計算,而是每個月計算平均工時。這樣能對特別行業的不良影響降到最低。有助減少反對阻力,最終順利立法

反對者論點(四):標準工時難以保障無須定點工作的僱員
駁論:白領文職僱員由於無須固定地點工作,僱主很大可能要求將工作帶回家以逃避額外薪金支出。雖然標準工時未必能有效保障這些白領的權益,但也沒有令他們受損。這卻能有效保障全港其他需要定點工作的藍領階層。一個能令大部份市民得益,而沒有令其他人受損的政策,令社會出現淨得益,實應推行!

沒有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