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性婚姻背景資料
• 同性婚姻是指兩個生理性別相同的人結成婚姻關係,與異性婚姻者擁有相同的權利與責任
• 現時不少國家和地區已將同性婚姻合法化,例如荷蘭、比利時、西班牙、加拿大、美國部份州分(如紐約州)
• 至今香港不承認同性婚姻(或民事結合),但對同性戀者的權利則開始有保障。如1990年當時立法局通過男同性戀者性行為非刑事化,規定合法肛交年齡為21歲
• 2009年立法會通過《2009家庭暴力(修訂)條例草案》,將同性同居者納入《家庭暴力條例》的保障範圍。雖不是正式承認同性婚姻,但已引起社會極大反對聲音
• 同性婚姻應否合法化涉及敏感的宗教及道德問題,不但是在香港,甚至在全世界都引起極大爭議,將其合法化的國家仍屬少數
• 現時不少國家和地區已將同性婚姻合法化,例如荷蘭、比利時、西班牙、加拿大、美國部份州分(如紐約州)
• 至今香港不承認同性婚姻(或民事結合),但對同性戀者的權利則開始有保障。如1990年當時立法局通過男同性戀者性行為非刑事化,規定合法肛交年齡為21歲
• 2009年立法會通過《2009家庭暴力(修訂)條例草案》,將同性同居者納入《家庭暴力條例》的保障範圍。雖不是正式承認同性婚姻,但已引起社會極大反對聲音
• 同性婚姻應否合法化涉及敏感的宗教及道德問題,不但是在香港,甚至在全世界都引起極大爭議,將其合法化的國家仍屬少數
反對同性婚姻合法化的論點
顛覆傳統倫理觀念:中國社會重視家庭觀念,家族內輩份分明,鼓吹夫唱婦隨。但是在同性婚姻下產生的親屬關係無法明確界定,例如叔叔的男性伴侶應如何稱呼,必然造成倫理秩序的紛亂。
違反宗教教義:天主教教宗多次申明婚姻僅限於一男一女的結合。誰是男人,誰是女人並非由人來決定,而是由天主決定。教宗更多次重申同性婚姻是人類的威脅。基督教也有類似的申明,宗教勢力成為同性婚姻合法化的主要反對力量。
失去繁殖作用:婚姻的最大社會功能就是異性結合並繁殖下一代,確保生命和社會的延續。但是同性婚姻下,無論是男與男或女與女之間的婚姻,基於生理原因都不能達到繁殖下代的功能。合法化將鼓勵更多同性婚姻出現,長遠妨礙人類的延續。
妨礙孩子的正常成長:不少同性婚姻人士都會領養小孩,但往往令小孩未能在正常環境中成長,例如被灌輸同性婚姻觀念導致同性戀的持續,不能同時兼顧各方面的教養,如兩位男性領養小女孩後未必能教導女孩成長過程中的生理變化知識,無論在知識或心智上造成嚴重扭曲。
潛在經濟損失:同性婚姻下無法繁殖下代(就算領養也沒有增加整體嬰兒數目),長遠而言降低出生率,導致人口老化更為嚴重,勞動人口不足阻礙經濟發展,人口老化長期而言導致更大的政府財政負擔。
違反宗教教義:天主教教宗多次申明婚姻僅限於一男一女的結合。誰是男人,誰是女人並非由人來決定,而是由天主決定。教宗更多次重申同性婚姻是人類的威脅。基督教也有類似的申明,宗教勢力成為同性婚姻合法化的主要反對力量。
失去繁殖作用:婚姻的最大社會功能就是異性結合並繁殖下一代,確保生命和社會的延續。但是同性婚姻下,無論是男與男或女與女之間的婚姻,基於生理原因都不能達到繁殖下代的功能。合法化將鼓勵更多同性婚姻出現,長遠妨礙人類的延續。
妨礙孩子的正常成長:不少同性婚姻人士都會領養小孩,但往往令小孩未能在正常環境中成長,例如被灌輸同性婚姻觀念導致同性戀的持續,不能同時兼顧各方面的教養,如兩位男性領養小女孩後未必能教導女孩成長過程中的生理變化知識,無論在知識或心智上造成嚴重扭曲。
潛在經濟損失:同性婚姻下無法繁殖下代(就算領養也沒有增加整體嬰兒數目),長遠而言降低出生率,導致人口老化更為嚴重,勞動人口不足阻礙經濟發展,人口老化長期而言導致更大的政府財政負擔。
支持同性婚姻合法化的論點
自由婚姻是基本權利:同性戀者和其他異性戀人士一樣是國家公民,擁有相同責任(例如納稅),理應擁有同樣權利。異性戀者擁有合法婚姻的權利,那麼同性戀者也應該擁有相同權益(例如撫養權,財產繼承權等),這才符合自由平等原則。
合法化減少社會歧視:香港存在同性戀是不爭事實,但政府只是採取鴕鳥政策,視而不見。但合法化後,法律的保障能令社會對同性戀人士的歧視減少,也能受到法律對其關係的肯定和保障,促進社會和諧。
有助改善社會現狀:同性婚姻基於生理限制不能繁殖下代,但是由不少國家可見,同性婚姻家庭多領養孤兒,不但減少政府在養育孤兒方面的支出,同時能改善孤兒的成長環境,得到家庭照顧,長遠有助社會和諧發展。
減少性病傳播:現時在無同性婚姻法的情況下,同性戀者不能建立長期關係,導致更多短期關係出現,不同的性病和愛滋病更易在同性戀者之間傳播。相反合法化後有助建立長期關係,長遠減低性病傳播機會。
合法化減少社會歧視:香港存在同性戀是不爭事實,但政府只是採取鴕鳥政策,視而不見。但合法化後,法律的保障能令社會對同性戀人士的歧視減少,也能受到法律對其關係的肯定和保障,促進社會和諧。
有助改善社會現狀:同性婚姻基於生理限制不能繁殖下代,但是由不少國家可見,同性婚姻家庭多領養孤兒,不但減少政府在養育孤兒方面的支出,同時能改善孤兒的成長環境,得到家庭照顧,長遠有助社會和諧發展。
減少性病傳播:現時在無同性婚姻法的情況下,同性戀者不能建立長期關係,導致更多短期關係出現,不同的性病和愛滋病更易在同性戀者之間傳播。相反合法化後有助建立長期關係,長遠減低性病傳播機會。
反駁支持者的論點
損害社會利益的自由應受限制:個人自由並非無限而是應受到合理的制約。當個人自由損害到整體社會的利益時,這些自由應該被禁止,例如吸毒行為。同性婚姻合法化將長遠降低出生率甚至威脅人類繁殖,損害社會整體利益,因此這自由不應受保障。
其他反駁:政府可通過修訂《歧視條例》加強對同性戀者權利保障和防止歧視;通過加強家庭計劃,鼓勵領養孤兒的方法解決孤兒問題;通過性教育解決性病問題。這些方法都解決社會問題,明顯不應視同性婚姻合法化為解決以上問題的唯一方法。
其他反駁:政府可通過修訂《歧視條例》加強對同性戀者權利保障和防止歧視;通過加強家庭計劃,鼓勵領養孤兒的方法解決孤兒問題;通過性教育解決性病問題。這些方法都解決社會問題,明顯不應視同性婚姻合法化為解決以上問題的唯一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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