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稅務(修訂)(第3號)條例草案》今日(12月27日)刊憲,旨在寬減專屬自保保險公司離岸風險保險業務的利得稅一半,並調高僱員和自僱人士向認可退休計劃支付供款的扣稅額上限。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陳家強表示,新措施可吸引更多企業來港設立專屬自保保險公司,帶動其他相關業務的發展,包括再保險、法律及精算服務。
如立法會通過條例草案,稅務寬減措施由2013-14課稅年度起生效。
條例草案亦冀調高僱員和自僱人士向認可退休計劃支付供款的扣稅額上限。因應《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所訂的最高有關入息水平會從2014年6月1日起由每月25,000元提高至三萬元,供款的扣稅額上限在2014-15課稅年度由現時的15,000元調高至17,500元, 2015-16及其後的課稅年度則調高至18,000元。
沒有留言:
發佈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