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10日星期二

政改與普選

香港政制狀況
香港在「一國兩制」的原則下不但實行資本主義,更實行民主政制,然而以投票權來衡量民主程度,香港的政制始終有着不民主的本質。例如現時行政長官和各級議會中,只有立法會和區議會有直接選舉的成份。
行政長官
職權:
1. 政府行政機關最高領導人
2. 會同行政會議成員及主要司局級官員決定政府施政方針
3. 簽署由立法會通過的法案等。

現時產生辦法:
1. 由一個具「廣泛代表性」的選舉委員會投票產生;07年特首選舉成員包括港區人大、立法會議員等人士;
2. 候選人先要獲得100個選委提名(07年);
3. 再由800名選委會委員投票選出;
4. 最後由中央任命。
行政會議
職權:
1. 討論政府重大決定;
2. 協助行政長官決策。

現時產生辦法:
1. 由行政長官委任;
2. 包括15名問責司、局長及15位非官守議員。
立法會
職權:
1. 制訂及審批行政機關提交新法例草案;
2. 審核政府年度財政預算案;
3. 就任何公共利益的問題進行辯論;
4. 對政府工作及問責官員提出質詢;
5. 成立特別委員會,就政府部門或官員以及對公眾有重大影響事件進行調查。

現時產生辦法:
1. 共60個議席;
2. 30議席由地區直選產生;
3. 30議席由功能界別選舉產生。
區議會
職權:
1. 就地區事務向政府提出意見
2. 利用撥款改善區內環境
3. 促進文化康樂活動。

現時產生辦法:
1. 18區合共有534名議員,
2. 405名由直選產生,
3. 102名由政府委任,其餘27名為當然議員。
特首目前只由小圈子選出,直至2017年才由普選產生。
政制改革的定義
「政制改革」(政改),泛指香港特區政府根據《基本法》而制訂的政制發展的改動。而爭論焦點主要圍繞行政長官及立法會議員產生辦法、選舉的形式及時間表。
全國人大常委會於2007年12月通過《關於香港特別行政區2012年行政長官和立法會產生辦法及有關普選問題的決定》(下稱《決定》),明確指出香港可於2017年實行普選行政長官,而在2020年,亦可普選立法會全部議員。根據《決定》,2012年將不會實行行政長官及立法會全部議員「雙普選」,但可根據《基本法》,以循序漸進的形式,對行政長官及立法會議員選舉辦法作出適當的修改。
特區政府於2010年4月發表《2012年行政長官及立法會產生辦法建議方案》(政改方案),提出2012年兩個選舉制度的改革建議。
行政長官選舉
1. 行政長官任期5年一屆
2. 現屆選舉制度下,行政長官由有800名成員組成的選舉委員會(下稱選委會)提名並選出。
3. 選委會成員由4個界別人士組成,當中各佔200人。
4. 政改方案中,2012年的選委會人數增加至1,200人,平均分配於4個界別之中。
5. 政界新增的100席中,75席將分配予區議會議員,加上原有的42席,區議員合共佔選委會117席。
6. 117個區議會選委議席會由405名民選區議員互選產生,非民選區議員(政府委任及鄉議局當然議席)不得參與互選。
7. 政府期望透過把民選區議員在選委會內的比例由5.3%增加至9.8%,令選舉而來的行政長官更具民意基礎及代表性。
立法會選舉
1. 立法會任期為4年一屆
2. 現時立法會共有60個議席,
3. 地方直選及功能界別各佔一半議席。
4. 2012年立法會議席將增至70席,地方直選及功能組別議員比例維持各50%,功能組別中5個新增議席將全部歸區議會系統,加上原有的1席,合共有6個功能組別議席全部由民選區議員互選產生,非民選區議員不得參與互選。
5. 將6個區議會功能組別議席加上地方直選的35席合計,共有41名立法會議員直接或間接透過地方選舉產生。
有中國特色的普選定義
聯合國將普選定義為每位公民都擁有投票及被選舉權。一般而言,這是現今世界對普選的基本解釋。但對於普選的定義,《基本法》中沒有明文規定。而中國對普選的認知和大部份香港人有着相當大的落差。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喬曉陽認為普選是指「選舉權的普及而平等」,並指出這個權利是允許法律作出一定限制。
投票權、提名權與被選舉權
現時香港市民只要年滿18歲並登記成為選民,即可獲投票權,於立法會地方直選及區議會選舉投票。而在現行制度及政改方案中,行政長官選舉,只有選委會成員同時擁有提名權及投票權,候選人須獲得足夠提名以換取被選舉權,一般市民並沒有投票權及提名權。此外,行政長官候選人更需要取得選委會八分之一的成員提名才能獲得被選舉權,會阻礙部份人參與選舉,或會減低市民參選的機會。
結語
在現在制度下,特區政府一直存在結構性管治危機,行政長官因着產生辦法而缺乏認受性;部份立法會議員亦透過反對票削弱行政長官及特區政府的管治威信。在普選真正出現以前,「普及而平等」的原則該如何界定,行政長官的管治權威及認受性如何加強,還是需要通過溝通,使社會各界達成共識,為政制民主化找出最合適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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